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18﹞68号)规定,现就2019年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申请对象为我校在籍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科创基金项目。
(二)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三)所申请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参与申报1个项目。
(四)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与项目主持人所在学位点学科(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
(五)项目主持人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期结题。
二、拟资助项目数
本年度预计立项资助项目不超过60项,资助总额不超过61万元(含省级“双一流”专项经费)。
项目资助限额为:博士研究生每项不超过0.8万元,硕士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不超过0.3万元、理工科类每项不超过0.6万元。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1.本人申请。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认真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导师推荐。导师对申请人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硕士生《申请书》直接报所在学院,博士生《申请书》报所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项目初评、公示与推荐:
(1)博士生项目由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负责组织初评,并报学科所在学院初审。初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2)硕士生项目由各学院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申报限额(见附件1)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4. 项目评审。
(1)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专家评审。评审采取专家盲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学校审定评审结果,公布项目立项及资助情况。
四、资助项目申报限额
1.博士研究生项目: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不限额。
2.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表1。
五、日程安排与材料提交
1.2019年4月30日前,申请人须向学院(博士生向学科)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2.2019年5月10日17:00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初评)、推荐,并向研究生工作部报送:《2019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和《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其电子文档)。
3.2019年5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完成立项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六、有关说明
1.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此次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
2.《申请书》封面“申报项目编号”一栏置空。
3. 鼓励各学院另择优评审立项经费自筹项目(经费由学院、学科、导师资助,或学生本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同类项目校级标准,并在相应的意见签署栏予以明确。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与学校资助项目一致,并由学校统一发文。
4.推荐至学校参评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可采取经费自筹的方式立项。
5.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推荐项目将从2019年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择优产生,不另组织申报。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再组织填写《2019 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费资助依据《湖南省 2019 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之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联系电话:0731-85623979;电子信箱:csuftyjs@163.com。
附件1:2019年硕士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2:2019年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6:湖南省 2019 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7: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2019年硕士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校级资助项目申报限额 |
自筹经费项目限额 |
1 |
林学院 |
6 |
2 |
2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5 |
2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2 |
4 |
物流与交通学院 |
2 |
1 |
5 |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 |
3 |
1 |
6 |
风景园林学院 |
4 |
2 |
7 |
理学院 |
2 |
1 |
8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1 |
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1 |
10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1 |
11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1 |
12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1 |
13 |
商学院 |
4 |
2 |
14 |
政法学院 |
3 |
1 |
15 |
经济学院 |
3 |
1 |
16 |
旅游学院 |
3 |
1 |
17 |
外国语学院 |
3 |
1 |
18 |
音乐学院 |
2 |
1 |
|
总数 |
60 |
23 |
附件2: 2019年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所在学院 |
培养层次 |
学位类型 |
培养方式 |
学科/领域 |
学科门类 |
指导教师 |
项目名称 |
申请经费 |
研究起止时间 |
预期主要研究成果 |
资助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①“培养层次”填“硕士”或“博士”;②“学位类型”填“学术型”或“专业型”;③“培养方式”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④学科/领域:学科按一级学科、领域名称填写;⑤“学科门类”填“文科”或“理工科”;⑥“资助方式”填“学校资助”、“学院资助”、“学科资助”、“导师资助”或“本人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