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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4-05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18﹞68号)规定,现就本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基本条件 

  1.申请对象为我校正常学制内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段只能主持1项科创基金项目,不能再作为主持人申请。原则上不考虑进入最后一年学制的研究生。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 

  3.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与项目主持人所在学位点学科(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团队成员鼓励跨学科组合。 

  4.项目主持人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期结题。 

  二、项目预算 

博士生每项不超过0.8万元理工类硕士生每项不超过0.6万元人文社科、艺术类硕士生每项不超过0.4万元。

三、项目申报组织初评 

1.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在课题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填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注:同一年度同一指导教师的同一培养层次研究生立项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不超过1项。不接受未按期结题项目(申请延期1年以内项目除外)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新项目。   

  2.指导教师推荐。项目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

  3.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量化打分并签署推荐意见。各学院推荐限额根据往年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情况等指标进行分配(见附件2)。 

  四、日程安排项目评审立项 

1.20234月2017:00前,学院完成初评(初审)并报送以下材料:《202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1份)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4,纸质档2份)。各学院推荐汇总表务必按照学院量化初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过期不予受理。 

2.项目主管部门形式审查,并在20234月组织专家完成立项评审,确定校级科技创新基金立项项目。

五、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不超过2年。 

2.省级项目数待主管部门核定后,另行通知各学院立项数。

  3.校级立项项目均自筹经费。推荐省级立项的项目由“双一流”经费统筹资助。

六、资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致远楼306.

电子材料邮件地址ZYL307@126.com(仅接受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

    

附件1:《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推荐限额表 

附件3:2023年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2023版)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44

附件1-3.docx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