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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5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18〕148号)(见附件,以下均简称《办法》),现对各年度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含校级、省级)进行中期检查或者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单 

  《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度表》(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资料 

  1.获校级和省级同时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扫描文后二维码或通过https://f.wps.cn/g/68y9p0OT/ 填报提交成果登记表,中期检查项目无需填报该项。 

   ②填报《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或《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③将相应成果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仅获校级立项(含“克明食品”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扫描文后二维码或通过https://f.wps.cn/g/68y9p0OT/ 填报提交成果登记表,中期检查项目无需填报该项。 

  ②填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附件2)      

  ③将相应成果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②-③仅需纸质材料。 

  (二)学科或指导教师审查 

  学科或指导教师对项目开展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计划投入、开展研究,或是否完成了相关研究任务。校级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必须经学科审查和学院验收。 

  (三)学院汇总报送资料 

  学院汇总填报《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YL307@126.com,签章的纸质表连同其他材料于315日11:30前报送至项目管理办公室(致远楼307)。逾期不再受理,超期(研究生期限原则上最长为2年)项目进行清理。 

  (四)复核评审 

  项目管理办公室复核,组织专家根据《办法》进行评审。评定结果予以公布,对评定不合格项目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未能通过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能指导学生申报本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 

  三、项目经费报销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度表 

  2、项目管理相关表格 

  3、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4日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度表.xlsx
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表格.zip
附件3: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