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9〕11 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享受资助政策,请各学院认真开展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调查摸底。通过深入走访了解、信息筛选、比对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方式,在已有贫困数据库的基础上,对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③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④孤残学生、⑤烈士子女以及⑥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⑦突发事件致贫等七类情况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澄清底子,并全部纳入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避免出现遗漏现象,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都应对本校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二、明确重点资助对象。各学院要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把建档立卡等七类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三、准确统计信息。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表”(见附件 1)、“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 2),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信息准确。
四、及时上报材料。5月10日前,请各学院将附件1的电子档及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扫描件和附件2的电子档发送至csuftygb@163.com。
五、做好资料归档。各学院要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接受检查。
附件:1.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表
2.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