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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档案关系在学校)。年级以注册时间为准。  

  研究生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多次参评,但对已获得奖励的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  

  二、奖励标准  

学位层次 

年级 

等级 

标准(元/年) 

最高比例(% 

硕士 

一年级 

 

6000 

X(第一志愿考生) 

 

4000 

100—X(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三年级 

 

10000 

10 

 

8000 

30 

 

5000 

45 

  三、申请条件和评定计分办法  

  (一)2017、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执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评定计分办法详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各学院在遵循《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也可参照《细则》另制定评定计分办法,并在实施前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根据招生办提供数据核定。  

  (三)申请人申请材料原则上(如学习成绩、论文、成果、荣誉、证书等)认定时间截止20198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在初评过程中,应及时公示评审方案、初评名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在学院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并给予答复。如申诉者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学校审定与公示。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初评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汇总、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审定合格的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及材料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申请人将本人填写、导师作为推荐人签字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10月24日前,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公示后的初评名单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csuftygb@163.com;联系电话:0731-85623979;联系人:刘碧华)。  

   3.11月5日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公示和数据上报。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 2019年        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学业奖学金上报名单样表(包含2个sheet).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