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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档案关系在学校)。年级以注册时间为准。  

  研究生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多次参评,但对已获得奖励的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  

  二、奖励标准  

学位层次 

年级 

等级 

标准(元/年) 

最高比例(% 

博士 

一年级 

  

8000 

100 

二~四年级 

 

15000 

5 

 

12000 

20 

 

8000 

75 

   三、申请条件和评定计分办法  

  (一)2017、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执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评定计分办法详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各学院在遵循《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也可参照《细则》另制定评定计分办法,并在实施前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申请人申请材料(如学习成绩、论文、成果、荣誉、证书等)的认定时间截止20198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 

  2017、2018级研究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 

  对照《细则》填写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一式一份) 

  ②附件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含原件)提交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注:2019级博士研究生无需填报。2017、2018已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须提交附件1、附件2 

   (二)复核。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初评名单。在复核过程中,视情况召开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复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复核结果有异议者,在复核公示期内,可向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议。  

   (三)学校审定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结果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审定合格的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及材料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10月17日前,各学院汇总填报附件3《博士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连同附件1汇总后压缩文件形式按 “xx学院博士学业奖评分表”命名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suftygb@163.com 

  联系电话:0731-85623979;联系人:刘碧华  

  3.115日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公示和数据上报。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