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9级新生医保参保期限至学生正常毕业年制的8月31日24时止。参保后,符合国家财政补贴的学生,将按照不同类型予以补贴。接学校保险事务办公室通知,现对2019级研究生医保财政补贴人员类型进行确认。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认对象:
一般人员(非困难人员)、低保家庭、重度残疾、特困人员、困难人员(普通家庭经济困难人员)、扶贫对象、扶贫低保、扶贫特困”等类型。
二、医保费标准:
一般人员:即非困难人员。220元/年,不享受财政补贴。
困难人员:即普通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个人缴费165元/年。其他由财政补贴。
其他类型:低保家庭、重度残疾、特困人员、扶贫对象、扶贫特困、扶贫低保个人免交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人员类型说明:
1、一般人员:即非困难人员,无需证明。
2、困难人员:不属于以下第3/4/5种类别其他困难情况。
3. 低保人员:凭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低保证为依据。没有低保证的,有最近低保发放的银行交易流水为据。
4. 本人重度残疾(1-2级):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书为据。
5. 特困人员、扶贫对象、扶贫特困、扶贫低保、建档立卡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发放的相关扶贫和建档立卡手册及其它相关证书为依据。
四、确认流程
1.各学院按照《研究生学院2019级学生医保汇总表》(请qq联系黄老师获取),结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登记情况和证明材料,在表中人员类型里下拉选择“一般人员、低保家庭、重度残疾、特困人员、困难人员、扶贫对象、扶贫低保、扶贫特困”八个类型。【请勿改动表格格式!】
2.请将各学院的汇总表发送至yjs10538@163.com。对应的家庭经济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6日前交至致远楼307。
研工部思政科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