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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研究生新生住宿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05-25 浏览次数: 来源:

2017级研究生新同学: 

  欢迎你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习! 

  为做好2017级研究生住宿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在职教职工在校攻读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的,不予以安排宿舍。 

  二、研究生新生原则上要求入住学生公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不住学生公寓: 

  1.本校教职工子弟; 

  2.本校教职工配偶; 

  3.家住长沙市学校周边(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父母房产证明佐证材料)。 

  4. 工作地在长沙市(需提供单位或企业注册信息,加盖公章有效) 

  申请人需据实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见附件1);担保人(需为父母、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需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学生公寓担保人承诺书》(见附件2)。申请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不住学生公寓研究生名单将在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查看。 

  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附件1)请于20176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0538yjsb@163.com(邮件名请备注 姓名+专业),入学报到时签署纸质版一式四份。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学生公寓担保人承诺书》(见附件2)请在入学报到时交签章纸质文档一份。 

  四、凡未经申请擅自到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将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五、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人·年。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7525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