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关于2017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评选活动安排的通知》(林教会发〔2016〕1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研究生组)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林科相关专业2017应届毕业研究生。
涉林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及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林业经济管理;植物学、生态学、土壤学、城市规划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我校设置的其他林业学科。具体详见附件通知。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在林科相关专业学习,热爱所学专业,愿意为林业建设服务。
(二)必要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突出,年级成绩排名前25%,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需提供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参加国家、省级科研课题或担任校级科研课题的主持人,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在由政府组织的各类国家级竞赛中获奖(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
3.至少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或SCI、EI源刊收录论文一篇(需提供刊物复印件);
4.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积极贡献(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5.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等方面事迹突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团工作,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7.获得过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各培养学院应根据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下而上,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初评名单,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排序原则学院自定,但需备注排序原则;
2.候选人的推选,参考国家奖学金申报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确定初评名单,在规定的候选人推荐名额内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排序;
3.为确保“十佳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学院须将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4.材料上交方式:学院需认真审核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将纸质版《2017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通知附件5)、《2017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通知附件6)、《2017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评选候选人个人事迹》(通知附件7)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院3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771009089@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17届林业十佳毕业生(研究生);
5.研究生院将对学院上报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和排序。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2017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秘书处。
四、评选活动流程安排
1.组委会资格审核(2016年10月9日-10月14日)
组委会秘书处对候选人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审,确定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活动官网(中国绿色人才网、中国林学教育学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分会linyebiysheng.org.cn)及中国林业教育学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分会微信公众平台(绿色人生就业创业)公布。
2.微信公开投票(2016年10月中下旬)
在中国林学教育学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分会微信公众平台(绿色人生就业创业)队正式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高职组、本科组和研究生组3个组别,按照得票多少分分别取前50名候选人进入专家综合评审环节,并将微信公众平台投票结果在活动官网上进行公示。
3.专家综合评审
特殊增补(复活机制):对于未能进入微信投票前50名的候选人,经综合评审委员会3名以上专家联名推荐,由综合评审委员会相关组别专家审核确定(原则上每组推荐的增补名额不超过3人),报综合评审委员会审议,得到三分之二及以上赞同票的候选人与微信投票前50强候选人一起角逐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称号。
活动组委会组织国家林业局、行业内知名专家和企业家成立综合评审委员会,对各组前50名候选人及经综合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增补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高职组、本科组、研究生组各10名“2017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其余候选人明确为“2017届全国林科优秀毕业生”,并将评审结果在活动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1.各培养学院初审推荐名单及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
2.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公示时间:2016年9月27日—10月8日;
3.组委会资格审核:2016年10月9日—10月14日;
4.微信公开投票:2016年10中下旬;
5.专家综合评审:201年11月上旬;
6.颁奖典礼:2016年12月。
六、奖励及其他
1.涉评学院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院毕业生的报名、推荐及初审工作,及时通过多种方式让毕业生明确了解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等,并根据我校具体时间安排及时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2.经综合评审确定的十佳和优秀毕业生,由组委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院要及时跟踪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在就业工作中给予重点推荐。
附件:关于2017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评选活动安排的通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