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公寓管理相关事项的重要通知

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公寓管理,经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商定,现就近期研究生公寓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办理2017-2018学年研究生不住宿申请 

  1.鉴于仍有部分研究生同学因参加工作、自有住房、联合培养等原因2017-2018学年未住宿、但未按要求办理不住宿申请手续,以致财务处有欠缴住宿费记录的情况,现予以补充办理2017-2018学年在校研究生不住宿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2.补办时限:即日起至510日。过期不再补办。 

  3.其它学年如有欠住宿费记录的同学,请凭自己留存的已加盖后勤管理处公章的申请表到财务办理注销手续,本次不予补办。 

  二、办理研究生(正常学制内)不住宿申请 

  1.因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学校公寓资源有限,现允许和鼓励参加工作、自有住房、联合培养、校外实习等研究生(正常学制内)申请不住宿。自下学年起,可一次性申请多年不住宿,即无需一年一申请办理程序同上。 

  2.办理要求:①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务必一式四份)②申请时限:610-710日。过期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推迟毕业研究生不再提供学生公寓,应与同届毕业生一起办理公寓退宿手续。 

  2.目前未住宿的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内),因学业原因需安排宿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报后勤管理处安排后,到财务处交清住宿费再入住。 

  3.本通知内容适用于正常学制内在读研究生(老生)2018级新生公寓管理要求另行通知。 

                 

  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研究生工作部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