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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07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湘人社发〔201761号)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86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微信提交申请 

2018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可通过关注“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服务大厅”里先进行实名身份认证,然后在“个人服务大厅——求职创业补贴”页面填报并提交申请(个人微信端操作流程见附件1,提交的申请信息将上传至长沙市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对应的学校初审端)。 

2.纸质材料提供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院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其中证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通过微信端提交申请信息的毕业生须出具按提示打印的申请表(表上自动标注了“来源:微信”;正反面打印,学生申请栏需本人签字,学院初审通过后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并确保纸质信息与系统反映信息一致,各学院汇总信息表(申报系统导出)于109日前由思政科统一分发给各学院。 

  (2)发放对象需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孤儿类:提供《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②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两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如证上没有近两年年检记录但确实在享受低保的可复印低保金存折内所有页面);申请人非低保金领取人,且提供的低保证或低保证明上没有注明与申请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关系、目前该家庭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等信息,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可参考附件2的样本格式;

③残疾人类: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只要提供其中一年的合同复印件即可,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⑤特困人员类

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⑥贫困残疾人家庭类

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复印件、体现其与本人属同一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须盖街道、乡镇以上民政或扶贫部门公章);

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

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有登记的相关信息页面,手册上无盖章的补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扶贫部门章),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须加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公章),手册或证明中未注明申请人与持证人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关系证明。

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以本人姓名开立的交通银行卡(银行卡信息必须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备案)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如,交通银行井湾子支行;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特别注意:求职创业补贴须通过网银代发系统,所以银行卡必须是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登记备案的交通银行卡,其他卡一律不受理,遗失补办后及时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登记)。

 (二)学院初审、公示及申报 

  1.学院初审 

  各学院要对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根据统一提供的学生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认真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并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盖章(学院行政章)确认,并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2.报送纸质材料 

  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1)《     学院2019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附件2 

  (2)《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微信端申报,标有“来源:微信”) 

  (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生以本人姓名开立的交通银行卡的正面复印件 

  (5)证明材料 

  学生个人材料请按 (2)(3)(4)(5)顺序装订并按(1)花名册顺序排序,花名册上名单按同一申报类型集中填写并排序。 在1015日之前提交纸质档(一式一份)和电子档至研工部思政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复核及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学院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并对所有材料进行再次复核,复核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至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发放 

  长沙市财政局在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的补贴拨款申请及申请补贴人员的信息资料后,于次年1月底前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完善更新贫困生数据库,及时通知到相应学生,以方便申报学生准备好相关证明。同时要对发放对象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及时认真组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按时提交毕业生申领资料。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应举报投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届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二)毕业生通过手机微信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可方便毕业生在“长沙就业”微信端及时查询到申请进度。该项操作需要毕业生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必须通过本人的手机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进行。 

  (三)联系人:黄老师   

  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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