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8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依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有关规定,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发放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二、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发放年限以学制为单位,提前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毕业时为止。 

  三、评选依据和申请条件 

  具体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第五章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 

  四、评选说明和时间安排 

  (一)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中,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享受国家助学金,请于109日前提交定向培养博士/硕士学位协议书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院研工办”)登记,由各学院研工办统一交研究生招就办(致远楼309室)存档;其余研究生(即非定向就业、无固定工资收入者)请于109日前到各学院研工办完成登记、核对银行账户信息。 

  2016级、2017级研究生由学院研工办根据人事档案状态、学籍变动等情况确定是否停发、续发,并通知到本人。 

  (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主要包括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以及部分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但经查实确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三)经审查人事档案未在校或不完整的研究生,在档案到校或补齐档案前停发国家助学金;档案到校或补齐档案后可携带由各学院研工办开具的证明材料到研工部办理续发手续。 

  (四)报送材料:1015日前,各学院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623979;电子邮箱:csuftyjs@163.com;联系人:刘碧华)。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8928 

2018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