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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 

拨款性质 

单位办公地点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公益二类 

全额拨款 

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湖边 

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公益一类 

全额拨款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号 

江西省林木育种中心 

公益一类 

全额拨款 

江西省南昌市 

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公益一类 

全额拨款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688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专业、学历、学位、年龄)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专业技术岗 

1 

生态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专业技术岗 

1 

生态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198731日后出生)以下,因经常到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专业技术岗 

1 

森林经理学或森林培育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198731日后出生)以下,因经常到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专业技术岗 

1 

植物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198731日后出生)以下,因经常到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专业技术岗 

1 

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198731日后出生)以下,因经常到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专业技术岗 

1 

林业专业(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19873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专业技术岗 

1 

环境地理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198731日后出生)以下,因经常到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江西省林木育种中心 

专业技术岗 

1 

森林保护学专业(昆虫学方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与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能独立主持课题研究者优先。因经常到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综合管理岗 

1 

文学、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合计 

9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带好个人简历、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相应单位登记。 

2)网络或电话报名。通过E-mail投送个人简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也可直接电话联系相关单位报名。 

单位 

报名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张建平 

0797-8306169 

70762587@qq.com 

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刘爱兵 

0791-86266498 

14550483@qq.com 

江西省林木育种中心 

赵兰 

0791-83860892 

516640243@qq.com 

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陈春艳 

0791-85269480 

28254099@qq.com 

 

四、考核、资格复审与面试 

1.考核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相应单位进行岗位实习(实习时间为5-10天),实习后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测试(考核内容为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知识及综合素质)。 

2.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 

3.面试由省林业厅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毛坤财、诸葛雄丽,电话:0791-85269363、85269360。 

4.根据考核和面试总成绩结果(各占总分值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无实习人员特殊情况,该岗位不设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入闱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省林业厅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人员,由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需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