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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时间和科目政策调整有关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4-03-19 浏览次数: 来源:

 

  转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时间 

  和科目政策调整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请协助转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时间和科目政策调整有关文件的函》(藏教学函〔2014〕44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文件相关内容告知西藏籍学生。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14年3月5 日 

   

   

   

   

   

   

  关于请协助转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公开考录时间和科目政策调整有关文件的函 

   

  藏教函〔201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走的是一条边摸索、边实践、边完善的路子。2014年,西藏自治区对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政策措施,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公平竞争的平台。从2014年开始,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每年4月份组织实施,并取消收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专业课成绩政策;基层公务员公开考录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每年7月份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西藏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政策调整宣传工作,现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4号,以下简称《公开考录意见》),发送贵厅(委),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协助我们将此《公开考录意见》转发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各类高校。并要求请各高校在西藏籍大学生中大力宣传《公开考录意见》,宣传工作务必做到西藏籍高校学生人人皆知,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公开考录政策调整情况,以便毕业生以调整的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做好备考。 

    二、请各高校西藏籍毕业生务必经常关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及时查看西藏自治区有关就业和公开考录政策解答和通知。 

    特此函告,恳请协助做好工作。 

     

  附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4号)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2月26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 

  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4〕4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公务员局《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 

   

   

   

   

   

   

   

  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区党委组织部 

  教育厅   农牧厅   卫生厅  公务员局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怀下,近年来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我区高校毕业生连续保持高就业率。同时,我区公开考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逐渐深入人心,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是,由于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走的是一条边摸索、边实践、边完善的路子,在具体工作中遇到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科目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今后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现就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考试时间问题 

    随着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和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区高校毕业生在公职岗位就业的机会越来越多,但我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与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有效缓解我区各类专业人才流失到公务员等其他岗位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切实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长,做到人岗相适,从2014年开始,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录时间提前,安排在第一批考录,调整为每年4月份组织实施;基层公务员公开考录安排在第二批考录,调整为每年7月份组织实施。 

    二、关于调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问题 

    目前,从我区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门科目,考生在大学期间所学的所有专业科目成绩平均分计入笔试总分。此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业考试科目繁多、命题困难、考试风险极大等问题,但经过2年的实践发现存在各类院校专业课程难易程度和评分尺度不一、考生专业平均成绩差异较大等弊端。此外,将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时间提前到4月份后,由于当年应届高校学生尚未毕业,各院校将无法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平均成绩。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从我区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从2014年开始,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调整为两门:公共基础知识为必考科目,另外一门按照招考岗位的实际需求,分别考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的考生,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科目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根据基层医护、教育、农牧专业人才不足的实际,按照重点补充、逐步推开的原则,医护、教育、农牧三大类设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设定为: 

    (一)医护类:共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护理)、藏医(药)、藏医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口腔医学、药学、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12个考试科目。 

    (二)教育类:幼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校教师和高校辅导员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小学教师职位共设藏语文、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体育艺术综合知识(含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知识)3个考试科目;中学教师职位共设藏语文、文科综合知识(含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知识)、理科综合知识(含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体育艺术综合知识(含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知识)4个考试科目;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知识占30%。 

    (三)农牧类:共设畜牧(草原)、兽医、农学、农机4个考试科目。 

    除医护、教育、农牧三类专业设考试科目外,其他专业毕业生暂不设专业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待条件成熟,再逐步增设其他专业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