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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度校级、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 来源:

学校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65号和中南林发[2012]9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进行2016年度校级、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并对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可以根据《201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内申报,也可以自选项目申报。 

  校级教改项目拟立项10项,省级教改项目推荐限额数6项。 

  2.有在研、已获立项2次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 

  3.2012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校级、省级教改项目,本次必须结题验收,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取消后续经费支持。2012年及以后年度校极、省级项目的负责人请分别按学校和省学位办要求填写对应的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 

  4.校级教改项目有关上报材料见附件。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指南详见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5号)”。 

  5.请各学院于41日前将本年度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及电子档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6.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6年度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并按省学位办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指标推荐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 

    

  联系人:郭 屹                 电子邮箱:18769861@qq.com 

  联系电话:0731-85623032 

 

   附件: 

  1.中南林发[2012]92号文件 

  2.201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2012年度未结题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名单 

  4.2012年度未结题的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名单 

  5.2016年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期报告书及结题报告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631 

2016年教改.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