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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开展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报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学校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11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现启动2018年“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和2017年立项建设的第九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年度建设检查。现将有关申报和年度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或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4. 已建有3个省级及以上(含各学科学会、专业教指委、全国性行业协会批准的,以当时提交的申报书上所列覆盖的学科、类别(领域)为准)基地的学科应致力于建好原有基地,原则上不得再申建新的实践基地(除非原有实践基地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继续使用)。

(二)申报限额

经学校评审后,共推荐3个。

(三)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见附件1);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四)项目管理

2. 获省教育厅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要求进行管理,各建设学科须按时提交年度建设报告。

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检查

1.检查对象:2017年立项建设的第九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见附件3

2.检查内容要求:撰写年度建设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内容按顺序包括创新基地一年中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使用、产业化和基地建设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1.材料提交: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力量申报和年度建设检查,并于2018年10月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和年度建设报告按照要求(每个基地的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粘贴《材料目录清单》)报送研究生院3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121329968@qq.com。 联系人:钟心岑,联系电话:0731-85623351

2.专家评审: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评审(如专家认为确有必要,将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我校拟推荐参评湖南省第十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名单。

3.将拟推荐名单及材料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表

2.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报告书

3.2017年立项建设的第九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