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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开展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报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学校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0]80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现启动2020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和2019年立项建设的第十一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年度建设检查。现将有关申报和年度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湖南省的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4.已建有2个省级(以当时提交申报书上所列覆盖的学科、类别(领域)为准)基地的学科应致力于建好原有基地,原则上不得再申建新的实践基地(除非原有实践基地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继续使用)。

(二)申报限额

经学校评审后,共推荐5个。

(三)建设期:3年。

(四)经费保障

从省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中或学校自有经费中予以保障。

(五)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见附件1);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佐证材料。

(六)项目管理

获省教育厅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要求进行管理,各建设学科需于每年11月底提交年度建设报告。

3年建设期满后,建设成绩突出,人才培养成效明显的,优先推荐参评湖南省示范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

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年度建设检查

(一)检查对象:2019年立项建设的第十一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要求:撰写年度建设报告书一式两份,内容按顺序包括一年中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使用、产业化和基地建设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力量做好申报和年度建设检查,并于2020520日之前提交材料。请将申报材料和年度检查材料按要求(每个基地的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粘贴好《材料目录清单》)报送研究生院308

联系人:金文芬              联系电话:0731-85623032

电子邮箱:学校OA系统内部邮箱

(二)专家评审: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实践基地材料进行评审(如专家认为确有必要,将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我校拟推荐参评的第十一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528日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报表

2.我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表

3.湘教通[2020]80号《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0427

2020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docx
我校湖南省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情况.xlsx
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湘教通 2020 8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