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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开展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1]208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现启动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和2020年度我校获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的年度建设检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和年度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 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主动对接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加快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深化研究生教育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通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机制,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 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应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建单位应是省内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或其他社会组织。双方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高校(含高职院校)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基地建设与人才联合培养;

3. 科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

4. 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

5. 具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6. 基地应设在合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或除牵头高校以外的其他合作单位;

7. 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三)申报限额

经学校评审后,科教融合基地推荐申报2个,产教融合基地推荐申报4

(四)建设期:3年。

(五)经费保障

从省“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中或学校自有经费中予以保障。

(六)申报材料

1)《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以及合作协议须加盖高校与合作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年度建设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0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要求

撰写年度建设报告书一式两份,内容按顺序包括一年以来基地建设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打算等内容。

三、工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力量做好申报和年度建设检查,并于2021911日之前提交材料。请将申报材料和年度检查材料按要求(每个基地的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粘贴好《材料目录清单》)报送研究生院308室。

联系人:金文芬              联系电话:0731-85623032

电子邮箱:学校OA系统内部邮箱

(二)专家评审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实践基地材料进行评审(如专家认为确有必要,将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我校拟推荐参评的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2.    我校获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基地情况(2006-2020

 3.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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