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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南林发[2015]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领域范围 

      本次申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类别和领域仅限于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省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我校已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类别和领域(见附件1)。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学位类别(领域)的导师资格。获得相应学位类别(领域)的导师资格后,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更换其它学位类别(领域)的导师资格。 

  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7岁,能履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称、专业实践经验非常丰富、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者,也可申报。 

  3.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掌握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行业、产业的实际状态和进展,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到企业或行业相关部门实践的机会。能承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4.主持或参与过厅局级及以上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应用型科研项目;或主持及参与的技术推广、开发、应用研究项目,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取得显著效益(排名前三)。从事的应用型项目应与本专业学位领域相关。 

  能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应用型研发工作及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在研科研经费余额不少于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在研科研经费余额不少于0.5万元。 

  5.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本专业学位领域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关本专业学位领域的专著,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的技术推广或开发、应用研究项目,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2为地方政府、企业制定或提出的生产规划、计划、技术方案或提出的技术意见、建议被采纳,经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在科技成果的转化、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已受到有关地方政府、企业的科技工作荣誉表彰,或被聘任为科技特派员、科技顾问; 

  4其他能证明申请人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成果材料。 

  三、遴选程序 

  (一)校内导师遴选 

  1.我校在编在岗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有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历的,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见附件2),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可以取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 

  2.没有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历的我校在编在岗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其它教师,按以下程序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3),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学院审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办法所列遴选条件对申请者及其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4)。 

  3)学校审定 

  学院将遴选出的指导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二)校外导师遴选 

  1.校外导师应是具有丰富专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应与拟申请的专业类别(领域)相同或相近。 

  2.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 

  3.校外导师原则上只能作为第二导师指导研究生。 

  4.申请担任校外导师的,由学院结合专业学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参照校内导师遴选条件执行,重点突出实践水平和业务成绩。申请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经学院审查,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 20151120日以前,申请者准备申报材料,经领域审查后,向领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和费用: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厅局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研科研项目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论文、著作、奖项及科研项目须与申报专业类别(领域)相关。简况表和以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由校学位办复核后返还到学院。 

  (2)专家评议费:校内申请者400/人,校外申请者600/人。 

  2. 20151125日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申请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中各项内容和有关材料,提出推荐名单,并签署意见。 

  3. 20151127日以前,各学院填写《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名单》 ,汇总申请者申报材料及专家评议费,一并送交校学位办,并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校学位办邮箱(10538xwb@163.com)。 

  4. 2015122日以前,校学位办复核材料。 

  5. 201512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公布结果。 

  四、校学位办地址:研究生院办公楼308室,联系电话:0731-85623143 

     

   附件: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予权的类别和领域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 

  3申请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名单 

     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位办 

  20151112 

附件: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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