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18﹞68号)规定,现就2020年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我校基本修业年限内非毕业年级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段只能主持1项科创基金项目。
(二)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三)所申请项目的团队成员总数应为3-6人。每位研究生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团队。
(四)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与项目主持人所在学位点学科(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团队成员鼓励跨学科组合。
(五)项目主持人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期结题。
二、拟资助项目数
因本年度学校经费预算暂未下达,本年度预计立项资助硕士生项目暂按2019年项目数上浮15%比例申报。申报限额见附件1。
项目资助限额:博士研究生按每项不超过0.8万元进行预算,硕士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类按每项不超过0.3万元、理工科类按每项不超过0.6万元进行预算。
三、项目申报组织、评审和立项
1.各学科根据《湖南省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学科发展、行业需求、本学科教师科研项目制定选题指南。 2.个人申请,项目指导教师指导。申请人根据选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指导教师推荐。项目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博士生申报项目需报一级学科签署初评意见。报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不接受近两年新立项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未通过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新项目。
5.项目初评、公示与推荐。各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并签署推荐意见。
注:因疫情原申请人未返校,学科或导师推荐意见可另附清晰照片或扫描PDF文档。 6. 项目评审与立项原则
(1)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专家评审。评审采取专家盲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以质量为导向,以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择优立项。同一年度同一指导教师的同一培养层次研究生立项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不超过1项。
(4)学校审定评审结果,公布项目立项及资助情况。
四、资助项目申报限额
1.博士研究生: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不限额。
2.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表1。
五、日程安排与材料提交
1.2020年5月6日前,申请人须向学院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
2.2020年5月13日17:00前,学院完成初评(初审)并向研究生工作部报送:《2020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和《申请书》电子文档。
3.2020年5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完成立项评审,公示拟立项名单,再报学校审批。
六、有关说明
1.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
2.《申请书》封面“申报项目编号”一栏置空。
3. 鼓励各学院另择优评审立项经费自筹项目(经费由学院、学科、导师资助),自筹经费不低于同类项目校级标准,并在相应的意见签署栏予以明确。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与学校资助项目一致,并由学校统一发文。
4.推荐至学校参评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可采取经费自筹的方式立项。
5.2020年湖南省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推荐项目将从2020年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择优产生,不另组织申报。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再组织填写《2020 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费资助依据按照《湖南省 2020 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31-85623979;电子信箱:csuftygb@163.com。
附件1:2020年硕士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2:2020年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6:湖南省 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7: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2020年硕士研究生校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校级资助项目申报限额 |
自筹经费项目限额 |
1 |
林学院 |
9 |
3 |
2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7 |
3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3 |
4 |
物流与交通学院 |
2 |
1 |
5 |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 |
3 |
1 |
6 |
风景园林学院 |
5 |
2 |
7 |
理学院 |
1 |
1 |
8 |
土木工程学院 |
4 |
2 |
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1 |
10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1 |
11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1 |
12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1 |
13 |
商学院 |
7 |
2 |
14 |
政法学院 |
1 |
1 |
15 |
经济学院 |
4 |
1 |
16 |
旅游学院 |
3 |
1 |
17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18 |
音乐学院 |
1 |
1 |
|
总数 |
69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