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依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生·年;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生·年。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档案在校)。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年级以取得入学资格的时间为准。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得该奖励的同一成果不能用于再次参评。
三、基本申请条件和评定计分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详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计分办法详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各学院可结合各自特色在遵循《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参照《细则》细化评定办法,并在实施前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工部)备案。
(三)申请人的业绩材料认定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四、名额分配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各学院博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见附表1)。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参照如下原则(见附表1)。
1.按各学院2019-2020学年度正常学制内全脱产全日制硕士生人数的1.7%比例分配基础名额;
2.在最近一年度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和学位论文抽检中,有论文获评省优秀学位论文的学院,奖励1个名额,学位论文省级抽检出现“不合格”评价的学院,核减1个名额。
3.生均高水平论文排名前五的学院各奖励1个名额(说明:统计数据来源为各学院的科研论文统计;论文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自然年度;只统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高水平论文是指SCI/EI/SSCI/A&HCI/CPCI/CSCD/重要/权威论文)。
(三)当学院按基本条件不能满额推荐时,学校收回剩余名额并向全校公布,另行通告具体申报要求。
五、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学院初评与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向学校推荐。在初评过程中,应及时公示评审方案、初评名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博士点单位在上报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时,可以加报1个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候补人选。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在学院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并给予答复。如申诉者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学校审定与公示。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的初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组织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审定合格的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及材料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1日前,申请人对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附件2)量化标准,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3),连同对应附件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9月30日前,各学院将公示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签章的纸质版,以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三)10月10日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和公示。
(四)10月10-15日,学校审定通过的申请人填报申报审批表(另行通知)。
(五)10月20日前,报教育厅资助中心审批。
联系电话:0731-85623979
电子邮箱:csuftygb@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 黄老师
办公地点:致远楼306室
附件:
1.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