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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档案关系在学校)。年级以注册时间为准。 

  研究生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多次参评,但对已获得奖励的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 

二、奖励标准 详见《学生手册》。

三、申请条件和评定计分办法 

(一)2017、20182019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执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评定计分办法详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各学院在遵循《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参照《细则》制定评定计分办法,并在实施前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申请人申请材料(如学习成绩、论文、成果、荣誉、证书等)的认定时间截止20208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一)2017、2018、2019级博士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

①对照《细则》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附件1,一式一份)

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③佐证材料

②、③项材料简单装订成册。

注:2020级博士研究生无需填报。

  (二)学院复核并推荐学院复核申请人材料和分数,确定初评名单,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不确定等次)。在复核过程中,视情况召开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复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复核结果有异议者,在复核公示期内提出复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处理异议 

(三)确定等次。各博士点推荐排名第一共6人,根据得分(不含M2)由高到低依次选取确定A等(4个)。其他等次按比例确定。确定结果反馈至各博士点单位。

(四)学校审定。学校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及材料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10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复核推荐工作。将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至评奖办(电子档发送至csuftygb@163.com)刘老师。 

  3.1030日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公示和数据上报。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3.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 

研究生工作部

2020929

【博士】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