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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指导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现将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全部档案在校)。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年级以取得入学资格的时间为准。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得该奖励的同一成果不能用于再次参评。  

  二、业绩条件 

  见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摘录) 

  三、评定计分办法  

  1.各学院可结合各自特色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细化评定办法,并在实施前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工部)备案。  

2.2019级博士、2020级硕士申请人的业绩材料认定时间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其他年级截至2022年8月31日。

四、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当学院按基本条件不能满额推荐时,学校收回剩余名额,优先推选符合基本条件的优势学科研究生。

  五、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院初评与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向学校推荐。在初评过程中,应及时公示评审方案、初评名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学院在上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可以加报一个复核申报基本条件的候补人选材料。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在学院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并给予答复。如申诉者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3.学校审定与公示。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的初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组织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审定合格的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及材料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申请人对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附件2)量化标准: 

  ①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3); 

  ②打印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即可) 

  ③《评分表》中对应的业绩材料复印件,务必按顺序排放; 

  将①-③依次装订成册纸质版报送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务必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第①项电子版。  

 

 

 说明:申报阶段申请人不需要填写申报审批表,待学校审定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填报 

  2.10月9日18:00前,各学院将公示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签章的纸质版,以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3.10月12日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 

  4.10月12-14日,推荐人选填报申报审批表并由学院推荐盖章(另行通知)。  

  5.10月20日前,报教育厅资助中心审批。  

  七、其他事项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ZYL307@126.com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摘录)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细则》(参照执行)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部)  

                    20229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