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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5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22]2号)文件,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研究生(档案未全部到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但有下列情形者,暂停或取消发放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停发的国家助学金不再补发:  

  1.在学制期限内,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自休学次月停发国家助学金,复学后次月恢复发放。  

  2.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退学手续办理完成的次月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3.研究生公派出国,注销学籍者取消国家助学金;保留学籍者暂停国家助学金发放。 

  4.研究生按期回国恢复学籍后,发放国家助学金,不按期回国者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申请人据实填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经导师推荐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2.学院审核  

  (1)核查申请人个人档案。档案必须完整,对于缺失的履历材料,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否则不予受理本次申请。  

  (2)核查学籍异动情况。对提前毕业、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逐一核查,严禁出现人档不符的情况。  

  学院对符合基本条件但未申请助学金人员逐一落实原因,由学院记录在档,留存备查。 

  三、复核公示 

  学院核实、分类汇总,填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签章版)至致远楼306复核。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1027日12:00前报送所有材料。电子材料报送邮箱ZYL307@126.com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需严格对照各项申请条件,如冒领国家助学金情况,将予严肃处理、个人承担所有后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时汇总上报各项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