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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8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部署,现就2024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研究生(档案未全部到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有下列情形者,暂停或取消发放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停发的国家助学金不再补发:  

  1.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自休学次月停发国家助学金,复学后次月恢复发放。  

  2.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退学手续办理完成的次月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3.研究生公派出国,注销学籍者取消国家助学金;保留学籍者暂停国家助学金发放。

  4.研究生按期回国恢复学籍后,发放国家助学金,不按期回国者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申请人据实填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经导师推荐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2.学院审核  

  (1)核查申请人个人档案。档案必须完整,对于缺失的履历材料,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否则不予受理本次申请。  

  (2)核查学籍异动情况。对提前毕业、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逐一核查,严禁出现人档不符的情况。  

  学院对符合基本条件但未申请助学金人员逐一落实原因,由学院记录在档,留存备查。

  三、复核公示

  学院核实、分类汇总,填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签章版)至致远楼306复核。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31512:00前报送所有材料。电子材料报送邮箱ZYL307@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严格对照各项申请条件,如冒领国家助学金情况,将予严肃处理、个人承担所有后果。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时汇总上报各项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242月29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4春季学期).docx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2024春季学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