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培养学院:
根据2016年11月18日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拟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具体名单附件以纸质材料送达各学院)进行学籍处理(学位论文已通过评审的暂不列入,将根据答辩是否通过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请相关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导师,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