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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22]2号)文件,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研究生档案未全部到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但有下列情形者,暂停或取消发放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停发的国家助学金不再补发:  

  1.在学制期限内,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自休学次月停发国家助学金,复学后次月恢复发放。  

  2.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退学手续办理完成的次月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3.研究生公派出国,注销学籍者取消国家助学金;保留学籍者暂停国家助学金发放。 

  4.研究生按期回国恢复学籍后,发放国家助学金,不按期回国者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申请人据实填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经导师推荐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审核  

  1核查申请人个人档案。档案必须完整,对于缺失的履历材料,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否则不予受理本次申请。  

  2核查学籍异动情况。对提前毕业、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逐一核查,严禁出现人档不符的情况。  

  学院符合基本条件但未申请助学金人员逐一落实原因,学院记录在档,留存备查。 

  三、复核公示 

  学院核实、分类汇总,填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未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附件1纸质版),附件2-3电子版和纸质版至致远楼306复核。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3月24日前报送所有应报送材料。电子材料报送邮箱ZYL307@126.com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需严格对照各项申请条件,如有冒领国家助学金情况,将予严肃处理、个人承担所有后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时汇总上报各项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1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未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