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要有利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遴选,规范考核,竞争淘汰”的原则。
2.申报人只能申请在1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招收研究生,或1个专业类别(领域)招收研究生。
3.申报人只能在其目前所归属一级学科参加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
二、遴选的学科、专业范围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在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类别(领域)硕士学位点进行。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
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执行。
各学科所属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合理确定指导教师申报数量,制订不低于学校遴选条件的管理办法,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遴选对象、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
1.遴选对象:
(1)符合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新增人员;
(2)已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需更换所属学科、专业的人员。
2.工作程序:
(1)2023年05月15日前符合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向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类别(领域)学位点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从财务职能管理平台、科研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经费明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2023年05月17日前,学院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2023年05月19日前,学院将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简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内OA邮箱。
(4)2023年05月31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复核材料。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聘请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通讯评议(专家评议费:申请者1500元/人),评议结果全部为赞成票的申请人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公示通过后确定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3、材料要求
各学院请于2023年05月19日前将不同类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盖章版一份、申请人的各种申报材料一份一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均须出具相关证明(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顺序与《简况表》一起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或未装订者,均视为不符合要求):
(1)职称证(含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须附课题任务书、批准文件复印件及下达编号,应显示申报人名次、经费数额等信息。请勿将课题申请书等无效证明材料附后);
(6)科研及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应显示获奖等级和个人名次);
(7)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若为SCI等收录论文,请同时附相关检索证明);
(8)著作、教材复印件(含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9) 指导研究生情况(附作为导师或指导组成员所指导博士生、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10)其他材料(如学术荣誉称号或学术任职的证书复印件等)。
(11)申报博士研究生导师材料及附件请全部以PDF电子档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评审过程中,实行申请人回避制度。凡申请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评议和组织领导工作。
(2)取得的相关业绩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05月15日。
(3)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初审工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荐。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