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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和对2017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确保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我校2018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和对2017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位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3年以上(含3年,2018年批复的专业学位授予类别及其领域除外)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基础,且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4.已建有2个及以上(含专业教指委批准和省级、校级,以当时提交的申报书上所列覆盖的领域为准)实践基地的专业学位领域应致力于建好原有基地,原则上不得再申建新的实践基地(除非原有实践基地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继续使用)。

(二)申报限额

拟立项5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项目

(三)建设周期与资助标准

1.建设期为3年,学校资助3万元/项(如受预算影响,不能一次性拨足经费的,争取下一年度补足)。

2.2017年立项的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按3万元/项补足的经费,本次与新立项的基地建设经费同时下文。

(四)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盖章的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纸质档和扫描件各一份);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纸质档和扫描件各一份)。

(五)立项程序

2018515日,研究生院发布通知。

2018515日—63日,各专业学位领域提交申请材料。

201864日—614日,研究生院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2018615日后,报学校批准,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六)项目管理

1、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南林发﹝20186号)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中南林发﹝201123号)。

2经费管理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二、中期检查

20181231日前,2017年立项的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见附件5)填写、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年度建设情况表》(附件4),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三、材料受理

所有材料均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623143

电子邮箱:学校行政办公系统(OA)内部邮箱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