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2] 269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现启动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和2021年度我校获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的年度建设检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和年度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 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主动对接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加快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深化研究生教育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通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机制,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 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应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建单位应是省内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或其他社会组织。双方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高校(含高职院校)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基地建设与人才联合培养;
3. 科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
4. 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
5. 具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6. 基地须设在共建单位,不得设在高校。
7.共建单位不得是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
8.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三)申报限额
经学校评审后,科教融合基地推荐申报2个,产教融合基地推荐申报4个
(四)经费保障
从省“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中或学校自有经费中予以保障。
(五)申报材料
(1)《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以及合作协议须加盖高校与合作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年度建设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1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要求
撰写年度建设报告书一式两份,内容按顺序包括一年以来基地建设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打算等内容。
三、其他事项
本次省教育厅还对已立项的培养基地进行清理排查,清查对象为2006年以来立项的基地,对凡是已无实体基地、3年及以上与共建单位无实质性合作或共建单位已自然消亡、高校及共建单位均无人员资金投入等情况的均应予以清理撤销,如共建单位发生变化的须进行说明。
四、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力量做好申报和年度建设检查,并于2022年10月19日下班之前提交材料。请将申报材料和年度检查材料按要求(每个基地的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粘贴好《材料目录清单》)报送研究生院308室。请属于2006-2020年立项的基地填好排查情况清单,说明材料可以另附页。
联系人:金文芬 联系电话:0731-85623032 电子邮箱:3969167@qq.com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汇总表、基地梳理排查情况清单
2. 我校获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基地情况(2006-2021)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