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方案

关于制定新增学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3-11 浏览次数: 来源:

  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我校决定开展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制定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培养方案的学科范围及负责学院 

  1、学科范围:生物资源学(硕士点)、林业生态经济与管理、林业信息工程、林区道路与结构工程 

  2、负责学院:申报学位点时负责学院 

      二、制定培养方案的程序与要求 

  1、学科所属学院负责组织召开学科全体导师会议,动员、布置及协调好有关工作;学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学科培养方案的制定(无学科负责人的由学院领导负责),学科制定培养方案需全体导师充分讨论,每次会议须有会议记录和与会人员签名(签名表交学院保存);学科制定培养方案完成后交学院,经学院审定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审定。一旦定稿,本学科全体导师和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基本要求见附件一;格式见附加二) 

      2、培养方案是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各学科、学院应在广泛调研学习、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学科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依学校统一进度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3、所有课程要配套写出教学大纲,与培养方案同时定稿(格式见附件三)。 

  三、进度安排 

  315前,学院、学科召开导师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419前,各学科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并提交学院审定; 

  425前,学院将审定后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510前,学院将全部课程教学大纲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520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定培养方案。 

  530前,研究生院公布新的学科培养方案。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