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关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列入我校202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制)订,修(制)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1、范围:学校所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类别(领域)。
2、标准: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进行。
3、负责单位:由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所属学院负责或牵头。
二、修(制)订口径和内容
此次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
三、修(制)订流程与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5月14日前 |
学校制定培养方案相关指导意见,下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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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20日前 |
学位授权点开展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充分征询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研究生、学科骨干、校友、社会用人单位、行业专家及外校专家的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结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公开出版的《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在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基础上,对标国内3-5个一流学科培养方案进行充分的调研,学科组织内部研讨,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计划,任课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并提交学科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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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20日—6月30日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各学位授权点提交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审议通过后,各学院将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学院院长签字同意的培养方案(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课程教学大纲提交电子版即可。 |
7月1日前各相关学院提交培养方案修(制)订相关材料(见附件2-6) |
4 |
7月5日前 |
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对提交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格式及形式审查,并反馈审查信息,学院对培养方案再次进行修订,并重新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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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科应提交的材料:
1、中南林业大学2022年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备案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2)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XXX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3)
3、修订说明(对比2021年所用培养方案,变动部分请用红色字体进行标注)
4、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见附件4-6)
纸质版材料请签字盖章后交至致远楼308,对应电子版材料发至:3969167@qq.com。同时,学院应对本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过程中的调研情况(参考国内其他高校相关学科培养方案电子版)、会议情况、评议审核情况等做好记录和拍照,并及时归档备查。
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请各相关学院、学科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系统谋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其修(制)订质量。各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及多媒体课件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变更,须重新论证并履行与新制订修订培养方案相同的手续。
附件:1、关于2022年修(制)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2年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备案表
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2022
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模板及要求
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模板及要求(英文版)
6、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编写模板及要求
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核心课程指南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