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根据2016 年11 月18 日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99 号)等文件精神,现下发有关研究生学籍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学院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研究生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的说明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文件中关于研究生学制以及学习年限的规定,即:学校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 年,学习年限为2-5 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 年,学习年限为3-8 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 年;本硕博贯通培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8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10 年。
二、对超过学习年限未毕业研究生的学籍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2010 级及之前注册学籍的博士研究生,于2018 年10 月15 日前未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将按照退学处理。于2018 年10 月15 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若专家通讯评议结果有2 份及2 份以上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若专家通讯评议结果有1 份不合格的,可受理其复审,但必须在2019年6 月及以前获得博士学位,否则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
2.2013 级及之前注册学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2014 级及之前注册学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于2018 年11 月30 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按照退学处理。
3.2013 年入学的在职研究生,于2018 年11 月30 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按照退学处理。
三、2010 年后注册学籍的博士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当年的4 月15 日前未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将按照退学处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当年的4 月15 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若专家评审结果有2 份及2 份以上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若专家评审结果有1 份不合格的,可受理其复审,但必须在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次年的6 月及以前获得博士学位,否则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
四、2013 年后注册学籍的硕士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当年的5 月31 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由学院(部)将答辩决议于当年6 月初提交至研究生院,否则按照退学处理。
五、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和导师,并于9 月30 日前将拟清退研究生名单交研究生院(纸质档签字盖章,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1329968@qq.com)。研究生院将清退研究生的名单公示半个月,无异议后,注销其学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 年9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