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硕士培养学院:
根据全国林业教指委《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秘书处〔201816号〕16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现就我校开展第三届全国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 年 8 月 1 日—2018 年 7 月 31 日期间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符合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强化应用导向,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来自于林业生产实践、管理实践或研究实践。
2、论文应能够较好地解决生产、管理、规划设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或在科学技术观点、试验材料和方法上有一定特色或新意。
3、论文能够体现出研究生在掌握选题领域国内外现状和进展的基础上,具有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位论文必须建立在作者本人的调查、观察或试验分析数据和事实基础上,应做到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文字顺畅、数据翔实、图表规范、结论可靠。
5、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为“优秀”。如果学院论文答辩没有采取评优方式,则可根据论文答辩得分或组建推优专家组择优推荐。
四、评选名额
推荐评优的比例不超过本次评选周期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人数的10%,学位授予人数不足10人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荐,一般不少过1篇。
五、材料要求
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全国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原始评审意见复印件及附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5 份;
(2)学位论文5本。
同时提交以下电子文档:
(1)《全国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2)学位论文全文(PDF格式)。
2018年10月25日之前将以上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研究生院3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121329968@qq.com。 联系人:钟心岑,联系电话:0731-85623351。
研究生院对推荐评优的论文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六、评选程序
1、林业硕士学科点推荐;
2、林业硕士培养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要求评审,提出推荐名单;
3、2018年10月15日前,林业硕士培养学院将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