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和近期各学院在学生出校审批时出现期限超长、学生超范围使用请假条等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给学校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隐患,现就学生出校审批补充要求如下。
根据学校印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要从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请各学院党委(总支)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在此轮疫情动态清零前,从严把好出校审批关口。
一、不离开长沙市的请假审批
临时出校申请请假期限1天,当日往返(即一事一审批),由学院审批。确属经审批备案在校外居(租)住的学生或在市内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需通勤的研究生,审批期限最长7天(即一周一审批),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二、离开长沙市但不出省的请假审批
因事因病需出校离开长沙,省内往返的,原则上请假期限不超过3天。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三、出省请假审批
原则上仅接受特殊原因或2022届毕业生参加省外招考考试、面试等事由的请假申请。程序如下:
1.个人提出申请(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接疾控部门电话通知,有相关不适症状等的恢复正常前不得申请),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条(研究生)》(附件1)
2.签署个人承诺书(附件2)。
3.学院签署意见。导师、辅导员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前要严格审核出省参考有关依据资料,充分告知防控政策及潜在风险,并确定学生家长知晓学生请假事宜。
4.研工部审核备案。
5.防控办批准备案。
所有请假条仅限审批期限内使用,超期作废,学生需按时在学院销假。一经发现有请假条借用、冒用、造假等情况,按违反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取消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附:请假审批核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通过审批的不住公寓申请表
2.多方签署、并已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的培养协议
3.诊疗记录、病例(病假)
4.其他应查看的资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