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20〕4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闫文德
副组长:李贤军
成 员:各学院党委(总支)主管研究生就业工作领导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考核程序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对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工作举措、主要成绩、特色工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附件1)中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准备支撑材料,并进行自评打分。
(二)学校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阅学院提交的自评表和支撑材料,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进行复核、反馈。
(三)奖项评定。对考核结果(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工作优胜单位、先进个人等)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四)总结表彰。经学校党委会审核批准后,预计在12月召开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对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
1.自评表(附件2)。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按照评价方法,自评打分;
2.成册自评支撑材料。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按照评价方法,图文并茂,整理支撑材料并装订成册。
(二)报送材料时间
在2023年11月20日17:00前提交至致远楼306。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学科评估和下达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其他
1.提供的支撑材料和数据统计的截止时间节点为2023年8月31日24时。
2.2023届全省毕业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2.81%(暨各学院年度责任目标值),各学院在次基本条件之上自评和奖项申报。
3.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毕业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2.202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考核学院自评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6日